2018年8月15日,我集团浙江施强制药有限公司荣获2017年度桐庐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第一名。

桐庐县工业企业综合评价与分类服务工作领导办公室根据《桐庐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和分类服务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对2017年度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用地规模较大的规模以下企业开展了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分为A类(优先发展类)、B类(鼓励提升类)、C类(监管调控类)、D类(落后整治类)四档,我集团浙江施强制药有限公司荣获A类第一名。这是对我公司综合实力的高度肯定。接下来,我们会再接再厉,取得更好的成绩,为桐庐县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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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我集团制药公司桐庐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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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A类企业部分名单